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本人签字吗

房屋买卖
2022-11-16 14:3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须本人签字,如果是其委托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代为签字,或虽然不是委托代理人也没有代理权限,但是本人在事后追认了的,该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签字依然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必须本人签字,经本人签字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都是有效的。当事人授权他人代签的,如内容不违反法律及法规的规定,一般属于有效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本人签字通常是无效的,但是如果代为签字的人是其委托代理人,或者虽然不是委托代理人也没有代理权限,但是本人在事后追认了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签字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