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婚前男方出资购买房子,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基本上是男方婚后还房贷,离婚的时候房子一人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6 15: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加名字离婚的时候房屋不一定是一人一半。如果在加名字的时候双方约定了房屋份额,那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约定分割。如果没有约定份额,法院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加名字离婚房产不是一定一人一半。如果双方约定夫妻共同房产均等分配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约定不成的,房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离婚算夫妻双方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夫妻结婚之前按照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且在房屋登记时两个人的名字都在房屋产权证上面,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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