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劳动合同案必须带什么材料件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6 1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诉讼案件的开庭程序包括:
    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进入庭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起诉劳动纠纷的应当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原告方在法院开庭之前应当准备的资料有:
    1、起诉状,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
    2、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
    4、相关的证据材料;
    5、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作为原告在开庭的时候,最关键的应当准备证据,携带原件出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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