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部门经营不善,关闭了,要调去其它部门。不同岗位。不愿意去,公司需要赔偿员工工资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2-11-16 18: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若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单位给员工调岗降薪的应对方式:
    1、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2、如果单位因此而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单位给员工调岗降薪的应对方式:
    1、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2、如果单位因此而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恶意调岗降薪的维权方式: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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