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不是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
2022-11-16 2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所出租的租赁物有争议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以下情形,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是可以的,但必须具备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经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或者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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