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男方婚前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要是最后悔婚了房子归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6 2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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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写一方名字的房子一般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如果另一方有
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子有出资的,或者是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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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婚前购房并且写一方名字的,房子属于登记一方所有。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子有出资的,或者是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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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两人名字的,视为该房子属于两人共同所有,但是因为买房是发生在婚前的,当时双方并不存在夫妻关系,所以房子是按照出资额进行享有的,而不是按照夫妻关系等额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
按份共有或者
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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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