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9年工作,公积金只交了一个月,就这样拿不出来了吗?

社会保险
2022-11-17 08: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要连续交满半年方可使用。公积金自参加工作时开始缴存,办理退休手续后终止,劳动者也可以随时停止缴纳,使用公积金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均处于正常状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公积金不能自己交,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个人是不可以交公积金的,因为公积金一般都是由单位来设立账户,再和职工共同缴纳。但毕竟社会上也有不少人没有工作,或者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等,而这些人对公积金也是有需求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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