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比例问题,

社会保险
2022-11-17 15: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大病二次报销比例每个地区不一样。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
    开展这项工作,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并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   
    1、一般来说,重大疾病病种的报销比例可达到90%,其他的可达到80%。具体的报销比例可看相关规定。
      
    2、报销公式如下:(一个治疗期内门特费用总额-全自费-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补偿比例。报销比例:比如基本医保的补偿比例:城镇职工:可报销85%,年龄达到50岁的人士增加2%,年龄达到60岁的人士提升4%也就是89%,年龄达到70岁的人士提升6%,年龄超过80岁的(包括本数)提升8%,同理递增,报销比例在100%之内。城乡居民:低档次缴费和学生儿童:可报销的比例是50%;高档次缴费的人士可报销的比例是6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大病二次报销一般会在半个月内到账。如果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范围之内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去医疗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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