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是单休,春节放假七天,国家春节法定假日是三天,剩下的四天公司要求我们拿平时的休息日来补,如果不补就扣钱,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7 17:2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春节这一法定假日期间公司不放假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接受单位的安排,但要由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的,则春节只放三天假不违法,但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按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加班费。如果公司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安排了补休的,则不需要付休息日加班的费用。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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