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支付离婚协议的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其仍然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其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履行支付义务,男方作为不直接抚养方不给抚养费是违反民法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
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