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做我老公的名字,他钱没交,以后房子还属于他个人的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7 19: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在婚内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房产,与另一方无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加上配偶的名字,也没有约定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直接归登记方所有。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房子只有一个人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且属于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即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系一方个人财产所购,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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