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拿我的身份证去办店里租赁合同,但是我本人没有签字,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

租赁合同
2022-11-18 07: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但经依法委托授权或事后追认,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是无权代理人签的字,未经本人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予以撤销的,该租赁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但是是本人委托的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内签字的,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是无权代理人签的字,未经本人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予以撤销的,该租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合同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是由其他能代表公司的负责人签字;有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签字;或者有公司的印章的,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字时成立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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