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不全额报销

保险赔偿
2022-11-18 14: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都支付不起医疗费的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追偿。当事人购买人身保险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代缴社保不可以报销是因为要求报销的费用不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是任何药品都能报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自费部分一般是不能报销的。但如果相关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则当事人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法律依据:自费部分一般是不能报销的。
    但如果相关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则当事人可以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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