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和母亲同在一个单位,多年前按照父亲工龄排队购买厂里分的福利房后,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名字,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的。父亲去世后,现在有关部门要求我们去办理房产过户。听说按照法律,这样的情况,母亲对房屋只拥有一半的继承权,另外一半由我家三个子女共同拥有,是这样吗?如果是的话,是否要过户给母亲,就需要三个子女分别出示放弃继承权的文书方可?如果有一个子女不同意的话,又该怎么办呢?另外,需要带哪些资料,去到哪个部门办理呢?有否费用呢?多谢律师帮忙了! 我父亲和母亲同在一个单位,多年前按照父亲工龄排队购买厂里分的福利房后,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名字,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的。父亲去世后,现在有关部门要求我们去办理房产过户。听说按照法律,这样的情况,母亲对房屋只拥有一半的继承权,另外一半由我家三个子女共同拥有,是这样吗?如果是的话,是否要过户给母亲,就需要三个子女分别出示放弃继承权的文书方可?如果有一个子女不同意的话,又该怎么办呢?另外,需要带哪些资料,去到哪个部门办理呢?有否费用呢?<p>多谢律师帮忙了!

2018-08-02 16:5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放弃继承权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后允许随意撤销,在理论上、实践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但是,放弃继承权并非绝对的不能撤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继承人要求撤销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予准许。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能撤销条件有二:  
    1.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导致该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认。  
    2.撤销意思表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行使。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销,不以遗产未分割为条件。但无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撤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  相关法规  继承法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这一对放弃继承权能否撤销的规定,有两个特点:一是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放弃继承权的撤销,二是将放弃继承权的撤销限定在遗产分割前。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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