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土地以户为单位承包,户主父亲名下两弟兄,土地怎样分合理

土地纠纷
2022-11-19 04: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应由家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 对于“土地确权兄弟间怎么分”这个问题,我个人观点为:第
    一、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协议解决,根据《土地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第
    二、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因此,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成员,都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的。但如果父母跟子女分户了,那么就是两个承包单位了,这时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是无法再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的,也就是无法将父母的土地进行确权了。
    综上,分户后,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未与父母分户的子女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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