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已经通过股东会议决定解散注销公司了,但将我们员工安排到了原公司的关联公司上班,让我们办理离职手续,入职关联公司,如果我们不同意可以主张原公司经济补偿金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19 08:41: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注销后员工可以索要补偿金。公司提前解散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应当继续履行,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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