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广东省出台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产假由基础98天奖励假80天组成,如果公司不给80天奖励假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9 08:5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广东单位不给奖励产假,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因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般产假是98天,而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广东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一般女职工顺产的产假为98天,还要加上各地方的生育奖励假,比如北京市奖励30天,上海市奖励30天,重庆市奖励30天,海南省增加产假3个月,山东省增加产假60日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女职工顺产产假为98天,还要加上各地方的生育奖励假,比如北京市奖励30天,上海市奖励30天,重庆市奖励30天,海南省增加产假3个月,山东省增加产假60日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