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上班过敏,年前提出辞职领导不同意,就是不给辞职单单,年后又有过敏了,我要辞职,看病期间给我按旷工算的,说我急辞,扣600元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9 10:26: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因身体有病紧急辞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急需辞职的,可以通过递交辞职申请并附病历报告,与老板或者直属上司沟通解决;领导拒绝的,应当在三十天后办理离职;坚持急辞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扣除部分工资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在下列情形不得用裁员或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与员工解除合同: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后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员工在三期内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