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2、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3、带上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