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公司赔偿未休带薪年假报酬,公司以过年放假了15天为由拒绝支付,公司确实是过年放了15的春节假期也给了工资的,但是放假期间我们有线上的工作,但是没有说包含年假,公司也有年终奖没发,我们是刚好12.31离职,是不是可以要年终奖

讨薪
2022-11-19 13:3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有过错,公司可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扣发员工的年终奖。年终奖并不是强制性要发放的,具体由公司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效益来依法自主决定,但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奖励。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如果员工请求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的折算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一般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及时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计算。经劳动者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该年度的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仲裁时效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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