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招不到人为由不让员工辞职,身体承受不住了,以及自身学业,试用期合同显示提前一周,通知单位可辞职,我们提前了一个月,不让走。合同上的条例不管用,公司是没有执行,我们可以按劳动法,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三天后直接走,会扣工资吗

讨薪
2022-11-19 20:3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急辞工而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后,也可以离职。
    如果单位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是这里面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劳动者没有向单位提出辞职,就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规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因劳动者的解除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 如果劳动者处在试用期,或者单位具有克扣工资等严重侵权的行为,则口头辞职有法律效力。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的,到期就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没有重大的过错,且劳动者过了试用期的,则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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