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租到期了,但是有续租,房东没给我合同现在要求我搬走,这种情况有给违约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1-20 08: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如果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事项,那么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可以协商或者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一般是要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的。若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事项,那么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可以协商或者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房东可以与租客续订租房合同,不能续签且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