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夫妻离婚。房是双方共有的,现在同意归一方所有。但是房有按揭,双方现在均无能力还清。这种情况可以过户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0 11: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按揭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但是因为没有还完贷款不能过户,所以分割房屋的时候最好将房屋的所有权分给登记方。如果登记方是双方,那需要等房贷还完才可以过户房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之后,认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后,一般还需要办理过户相关手续的。即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该当事人自己名下的,不需要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房子一般是需要过户的,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该当事人自己名下的,不需要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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