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赠予儿子的房子,过户在儿子名下(婚后),还能算儿子夫妻的共同财产吗?卖房的时候需要儿子夫妻的共同签名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0 11:3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只登记在儿子一方的名下,那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额,离婚的时候儿媳也不能分到。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产赠与子女后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的如果没有明确表明只给其中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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