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离婚材料提交上去了,网上,可以拿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2-11-20 15: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一般需要带这些证件和资料: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带好这些证件和资料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证件资料查验无误之后会办理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具体应通过下列方式办理离婚公证:
    1、由当事人向相关的公证机关申请离婚公证;
    2、公证机构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受理申请;
    3、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公证书并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是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两寸免冠照片。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工作人员审核后认定符合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待其过完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其办理离婚手续,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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