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两个月,老板说要搬地址,然后让我在家等,等了一个月没有消息,我和他说要求赔偿,他不给我就去劳动仲裁了,然后他又说不是搬地址是关门不开了,怎么样我才能要回赔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讨薪
2022-11-20 16:5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想赔偿,给员工调换工作地址,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是没有协商一致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用人单位会被责令改正。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老板不给发工资,劳动者能通过下列方式来要回工资:催促老板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发放;去向劳动局投诉老板的违法行为;去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或者去劳动仲裁委要求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可以要求两部分的赔偿。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其次劳动者无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须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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