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婚前由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直至结婚后房产证由女方出资办理,至今在还贷款,房产证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样离婚后是否能分到一部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1 09: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还贷的升值部分需要分割给另一方。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还贷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按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一方出首付买房,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其升值部分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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