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吗 请问一下,离婚协议分配所得的房子,房子名字是我一个人的,贷款一直是前夫在还,这算我自己的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1 10:0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存在贷款的,在夫妻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时,将房子的所有权和房贷一并分割;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由产权所有人偿还,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双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房产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房子一般是夫妻自行协议分配的。若双方协议不成,属于个人全款出资的情形下,一般不分配,双方共同出资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屋原则上由夫妻协议分割。若双方不能协议分割的,该房产属于个人所有的,不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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