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扣车强制措施记录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
2022-11-21 10: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扣分处理有时间限制,如果是现场违章,则由交警直接开具罚单,车辆违章处理时间是在15个工作日内,其他情况的违章情况,则应当在年检之前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违章扣分处理有期限。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违章扣分,车主需在违章后的15日内到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违章扣分,车主需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多年前未带行驶证被扣车后一直未处理的,扣分记录会一直在,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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