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写了免租期,但是没有写免租条件,也没有写违约如何处理免租期。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提前退房需要支付免租期的租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1-21 15: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合同免租期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免除房租的期限;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明确约定免租的租赁期限、能否转租,免租期后的房租数额与支付时间;明确免租期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对违约责任、、维修责任、终止合约的情况做出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约定租赁房屋的免租期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免租的租赁期限、能否转租,免租期后的房租数额与支付时间;明确免租期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对违约责任、、维修责任、终止合约的情况做出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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