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纠纷退房出租方不退押金之前签有合同可20年8月就已经到期到期后没管还是一直在租出租方也没通知我续签现在我要退房了他们就以合同上写的不找他们续约就默认自动续约一年这样合理吗?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要回押金吗?

房屋租赁
2022-11-21 21: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租房签了一年合同中途退租构成违约的押金一般不可以退,给房东造成损害的可以押金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房东与租客协商解除租赁关系且无其他纠纷的,押金应予全额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房租合同到期自动续租不合理。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房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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