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才会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将二手房直接卖给第三人;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