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二手房
2022-11-22 06:3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才会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将二手房直接卖给第三人;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
    1、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才会协助买方办理二手房的过户手续;
    2、将二手房直接卖给第三人;
    3、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没有按时交付房屋给买方;
    4、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有:
    1、出卖人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3、出卖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其交付义务;
    4、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认定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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