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我男朋友把钱打给我我从他手上买过来一套房只写我自己一个人名字(贷款买的还有100w没还)如果离婚这个房子需要分吗我怕他出轨所以才这么要求的他名下还有两套房也是贷款买的他跟我说就算这三个房子不写我名字离婚也是共同财产他说的对不对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2 10: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若是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购买的房屋写了配偶名字的,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因为加名字的行为相当于赠与,将房屋的一部分份额赠与给配偶,所以房屋是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婚前买房的时候,双方还未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买的房子不像其他共同财产一样由夫妻共同所有,而是按比例归一,根据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