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黑龙江省产假多少天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2 11:5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时间一般有98天。产假的一般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   黑龙江陪产假为15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
    中国大陆地区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 辽宁的产假最多有15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为98天。辽宁的生育政策明确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辽宁的产假最多有158天,其中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为98天。辽宁的生育政策明确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辽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