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编试用期不转正,应休未休假期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2 13: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 一、试用期是没有年假的,想要享受年假的待遇,必须要在企业里面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  
    二、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对于劳动者来说,未休年假的,具体工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2、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