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女儿婚后买房,女方父母出首付款,孩子还贷,请问产证上可以有父母的名字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2 14:0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儿成年的,在女儿同意下房产证上的名字能改成父母的;如果女儿未成年,即使女儿同意,房产证上的名字也不能改成父母的。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经女儿允许,父母擅自处分女儿财产的行为违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结婚后给父母买房写父母名字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双方对父母的赠与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给父母买房的,表示该房屋的产权人是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证上女儿的名字可以改父母的名字。在子女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或者析产的方式,将子女的份额转让给父母,具体流程及收费可到当地的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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