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金和押金有什么区别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2 1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不是,但押金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定金只能担保债权;
    2、后果不同,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而押金一般不能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与押金有以下区别:
    1、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
    2、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高于或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押金和定金有下列区别:
    1、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对于押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2、押金能够担保物权,定金只能担保债权;
    3、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而押金一般没有该后果。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