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向我借钱6万,当初说给5分的利息,1月3000元,给了几月后,就没有再给了。我现在想收回我的6万元,他就是不还。请问我现在能收回我的6万元吗?

2019-04-23 17:5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钱就是不还,诉讼时效怎么算?法律规定,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编辑推荐阅读:   未约定借款利息能否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借款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多长?
  • 对于债务纠纷,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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