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买房,名字登记男方,婚后不加名,能做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2 16: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如果登记方同意,那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但是加上配偶的名字之后就意味着,登记方将部分房产的份额赠送给配偶,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前获得的房产,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一直没有加配偶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房产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所买,则房产证可以写一方的名字也可以写双方的名字,没有区别。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房子只会登记购房人的名字,购房人的配偶想要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加上配偶的名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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