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支票日期的填写方法

债务追讨
2022-11-22 17: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支票日期填写的方式:采取中文大写数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的形式填写即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应当认定为支票。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 支票日期的填写方式有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几日等。支票上还必须记载无支付条件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等,缺一个事项,则支票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 支票的有效期是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付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等内容。且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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