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事项具体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2-11-22 18:5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事项有: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等。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当事人就其提起行政诉讼,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包括: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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