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权取得的分类有些什么

房屋产权
2022-11-22 19: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物权的取得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不动产物权可因登记而取得,动产物权可因交付而取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物权的种类包括: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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