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2021-06-28 14: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由于物权的种类较多且适用范围很大,因此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侵害物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物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采取一定的法律保护手段。那么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一、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具体而言,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而如果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二、物权纠纷时效期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物权纠纷如果涉及到返还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是其他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物权纠纷执行要多久

民法典对物权纠纷执行要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判决书的期限是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的信息,由上可知,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应根据不同的情形而具体适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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