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的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是什么

2021-01-20 09: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权由其所有权人享有,法律保护物权的所有权者依法享有、使用以及占有物权,任何人进行侵害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排除侵害、返还原物等救济途径维权,那么民法典的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民法典的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物权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修理、重作、更换、损害赔偿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上述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二、物权的保护具有什么特点

  1、物权保护渊源的多元性。物权作为民法的一个理论范畴,尽管是私法的主要内容,但其保护却在整个法律体系的各个部分均有体现,既包括公法对物权的保护,也包括私法对物权的保护。

  2、物权保护方式的多样性。物权保护,既可以通过权利受到不法侵害的物权人请求国家公力救济,也可以在特定情形下依私力救济排除他人的不法侵害,保护自己的物权。

  三、物权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1)物权的私力救济

  物权的私力救济,是指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自身力量通过实施自卫、自助行为保护被侵害的物权。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私力救济分为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己权利而对义务人财产进行扣押或对其人身进行拘束的私力救济,包括自力防卫和自力取回。其中,自力防卫是指物权人对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依据自力予以防御甚至打击;自力取回是指物权人在其物被非法侵夺后,以强力当场或就地追踪取回。

  (2)物权的公力救济

  物权的公力救济,是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物权实施的救济,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其中最重要的形式是民事诉讼。物权的公力救济集中体现了国家通过积极作为的方式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权保护法律依据的不同,物权的公力救济分为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二者相互区别又彼此配合,各有侧重,共同为物权人保护其合法权利提供法律支持。

  1、物权的公法保护

  物权的公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等公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对物权进行的保护。我国刑法中对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毁坏公私财物罪等罪名的规定就是从公法角度对民事主体的物权进行的保护。

  2、物权的私法保护

  物权的私法保护,是指国家通过民法、商法特别是物权法等私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对物权进行的保护。我国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是我国法律对物权私法保护的宣示性规定。

  按效力性质的不同,物权的私法保护细分为物权性质的物权保护和债权性质的物权保护。我国民法典集中对这两种性质的物权保护方式作了规定。该章规定了物权确认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防止妨害请求权等物权性质的请求权保护方式,也规定了恢复原状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具有债权性质的请求权保护方式。

  综上所述,我国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用也可以并用是指,所有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既可以只进行排除妨害,也可以既排除妨害又返还原物一齐适用。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民法典的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是什么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