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贷未还清,离婚好几年了,妻子有责任还吗?

婚姻债务
2022-11-22 19: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该债务是双方签订的,或一方签订的债务,而另一方追认的情况下,此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还款。如果只是丈夫个人的债务,而妻子并不知情,或知情后,妻子并不追认的债务,离婚后,妻子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时妻子一般是没有为丈夫偿还高利贷的义务,但是如果贷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要共同偿还该高利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论双方离婚与否,都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债务方独立使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即可。由此可见,离婚后妻子一方对债务是否清偿主要与该债务的性质有关,妻子离婚后只对尚未清偿完毕的夫妻共同债务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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