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撤销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2022-11-22 19: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撤销司法鉴定需要该鉴定具有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等情形,然后法院审查后,作出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当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法院撤销司法鉴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否则不能撤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对司法鉴定提异议的程序有:
    1、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