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对家庭成员不尽自己应该尽的赡养以及
抚养义务,就是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