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单位要另请人,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劳务派遣
2022-11-23 11: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来确定
  • 被劳务派遣合同期满,若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 如果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决定不续签的,一般不需要赔偿派遣工,但是需要支付给派遣工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则是按派遣工在派遣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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