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的顶楼,验房时多处水印,卖房解释未关窗户,维修暖气片导致,是否存在欺诈

房屋买卖
2022-11-23 11: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中的欺诈行为: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2)商版品房开发证照权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
    (3)房屋面积缩水;
    (4)商品房因施工或装饰材料等引起的质量纠纷。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房屋买卖中一般包括下列欺诈行为: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2、商版品房开发证照权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
    3、房屋面积缩水;
    4、商品房因施工或装饰材料等引起的质量纠纷。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商品房买卖验收的注意事项有:查验屋内有无建筑垃圾残留;客厅卧室管线是否外露;卫生间厨房下水是否通畅;屋内开关、插座、总闸有无问题;供水管的材质与水质是否合格;煤气、热水器、暖气有无问题;房顶、墙面、窗框与混凝土拼接处有无裂痕、水渍、麻点以及鼓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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