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七岁孩子去法庭能做证人吗

2022-11-23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六岁儿童有作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只要该六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达清楚。所以,这样的儿童具备证人资格,是可以作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
    但法律关系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辩论的除外。
    存在前款情形,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 1、根据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人证言的规定: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孩子可以清楚表达的话,法院也会采纳的。
    2、证明的事项是案件事实的话,法院都会采纳。
    3、子女可以作证,子女证词的效力要看具体情况。
    4、一般不会采用十岁以下的子女口供作为证据证词,但是如果询问的是符合当前年龄的问题,法院会采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只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达清楚。
    这样的儿童具备证人资格,是可以作证的。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